林小姐,現年47歲,職業是保母照顧孫子和到處打零工,平均每月收入28,000元,早期因為遇人不淑,和前男友合資開公司,想不到生意失敗,兩人分手後還需獨自扶養孩子,一直沒有餘錢可以處理債務,在債務本金和利息多年來加乘的高循環下,債務累積高達8,682,763元,債務人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新北地院依據其收入及生活必要支出費用,裁定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第1期至第72期清償金額新台幣2,000元,總清償金額140,000元,總清償比例1.66%。
| 年齡:47歲 | 職業:打零工 |
| 收入:每月收入28,000元 | 總債務:8,682,763元 |
| 繳款期數:72期 (6年) | 裁定方案:月付2,000元 |
| 清償總額:140,000元 | 清償比例:清償比例1.66%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