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先生,現年63歲,以退休金維生,退休金每月20,980元,聲請人目前債務大部分都為配偶當初資金需求,用聲請人名義借貸以及信用卡消費導致,當月付金無法負擔就會再去借貸來補,才導致債務金額越積越多,債務人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高雄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第1期至第72期清償金額新台幣3,309元,總清償金額:238,248元,總清償比例7.83%。
| 年齡:63歲 | 職業:退休金維生 |
| 收入:退休金每月20,980元 | 總債務:3,042,622元 |
| 繳款期數:72期 (6年) | 裁定方案:月付3,309元 |
| 清償總額:238,248元 | 清償比例:清償比例7.83% |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