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清算專業服務
債務一筆勾銷,翻開人生新篇章
債務清算適用於完全無力償還者,經法院核准後,可將資產變現清償債務,剩餘債務得以免除,一筆勾銷所有欠款。與債務更生不同,債務清算讓債務人能徹底重啟財務生活。
What is debt settlement?
什麼是債務清算?
誰需要債務清算?
收入不足以還債的人
沒有穩定收入或失業者
沒有工作或收入來源,無法依照更生計畫分期還款。
債務金額遠超過還款能力的人
債務總額龐大,即使分期 6 年仍無法還清。
無法透過債務協商或更生解決的人
協商不成立或毀諾、更生聲請被法院駁回及撤銷者。
希望透過法律程序徹底解決債務問題,重新開始生活
透過債務清算 可有以下好處
- 免除催收
- 停止扣薪
- 免高循環利息
- 可免除債務
- 有機會可一次解決債務問題
- 盤點資產後公平清償,避免無止境負債
- 免除催收
- 停止扣薪
- 免高循環利息
- 可免除債務
- 有機會可一次解決債務問題
- 盤點資產後公平清償,避免無止境負債
Service Process
服務流程
債務清理.流程說明
諮詢與評估
了解債務人目前的債務總額、收入、財產狀況。確認是否符合聲請清算的條件(基本無還款能力)。
準備並提出清算聲請
準備所需資料:債權人清冊、財產清單、收入證明、支出明細,向法院遞交「清算聲請書」。
法院受理與審查
法院受理後,會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審查。在審查期間,債權人不得再強制執行或催收。
財產變價與清償
法院指派管理人將可清算的財產變現,並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。
剩餘債務免除
清算完成後,法院裁定免除剩餘未清償的債務。債務人可重新開始,重建財務生活。
諮詢與評估
了解債務人目前的債務總額、收入、財產狀況。確認是否符合聲請清算的條件(基本無還款能力)。
準備並提出清算聲請
準備所需資料:債權人清冊、財產清單、收入證明、支出明細,向法院遞交「清算聲請書」。
法院受理與審查
法院受理後,會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審查。在審查期間,債權人不得再強制執行或催收。
財產變價與清償
法院指派管理人將可清算的財產變現,並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。
剩餘債務免除
清算完成後,法院裁定免除剩餘未清償的債務。債務人可重新開始,重建財務生活。
Debt Q&A
常見債務問與答
1. 清算之後有什麼生活限制嗎?
- 生活限制:債務人聲請債務清算後,法院會要求其生活標準不得超過一般人通常的程度,必要時法院還可進一步限制生活支出。居住方面,債務人非經法院許可,不得隨意離開住居地,且法院可限制出境,避免債務人逃避清算義務。不過,基本生活必需品與合理生活支出仍會被保留。
- 工作限制: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,債務人在職業資格或權利方面會受到限制,目前約有121項職業與權利受影響,包括不得擔任律師、會計師、公益彩券經銷商、農漁會會員、幼稚園負責人、保險業務員等,甚至無法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股票。這些限制會持續到法院裁定解除清算程序並復權為止。
- 其它注意事項:
- 債務清算將記錄在信用報告中,對未來貸款、信用卡申請可能有影響。
- 清算過程中,財產處分權受限,由法院指定管理人負責變現清償。
- 完成清算後,剩餘債務依法免除,債務人可重建財務生活,但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再次申請清算。
2. 債務清算之後如何申請「復權」?
3. 債務清算有什麼免責條件嗎?
債務人必須誠實揭露所有財產與債務,並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執行清算程序。若有重大不誠實行為(如隱匿財產、虛偽陳述、債務來源涉及詐欺、揮霍等),法院可能駁回免責。法院會在清算程序結束後,綜合債務人的配合程度、誠信紀錄等,決定是否裁定免除剩餘債務(即「免責裁定」)。
4. 沒工作、沒財產,能聲請清算嗎?
可以,但須具備條件。即使債務人沒收入、沒財產,若確實喪失還款能力、生活陷入困境,法院仍可能准予清算,讓債務人免除債務、重新開始。不過,這並不代表「兩手一攤」就能獲得保護。法院會審查債務人是否有盡最大努力改善狀況,例如:積極找工作或誠實揭露財產。若被認為缺乏誠信或消極逃避責任,仍可能遭駁回免責。
此外,根據實務經驗,清算程序仍需繳納一定費用(如管理人報酬、公告費等),法院通常會視個案情況裁量是否准予。若真無謀生能力(如重大疾病、年老失能),則有機會獲得豁免或協助進行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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